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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广东省省级科技计划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2023年06月28日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为建立科学有效的广东省省级科技计划绩效评价工作体系,提高省级财政科研资金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推动构建“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全过程创新生态链,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联合制定《广东省省级科技计划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评价办法》)。

  一、制定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科技评价改革和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加快实现科技自立自强,要用好科技评价这个指挥棒,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深化科技评价改革”“健全现代预算制度”“提升科技投入效能”。广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以使命任务凝聚共识,找准省级科技计划在提升科技自立自强能力中的定位,以创新构建使命任务导向的科技计划绩效评价体系为突破口,积极探索科技评价改革的广东实践,制度化推动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在科技领域走深走实,整合科技视角和财政视角的绩效评价,让财政科研经费的绩效评价更加遵循科研规律、更好融入科技管理和评价工作,形成合力支撑区域创新体系效能和财政科技投入效能双提升。

  二、制定依据

  (一)《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26号)

  (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的通知》

  (三)《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监督规定》(粤府令第271号)

  (四)《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统筹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府〔2021〕34号)

  三、主要内容

  《评价办法》主要分为6章39条,包括总则、评价内容、评价指标标准和方法、组织实施、结果运用、附则。

  (一)总则。明确《评价办法》的制定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原则、对象层级和职责分工。

  (二)评价内容。按照分层分类的原则,明确省级科技计划不同层级和对象的绩效评价内容,以及不同科研活动类型的绩效评价重点。

  (三)评价指标、标准和方法。明确评价指标体系要求、具体指标设置要求、指标权重分配、评价标准、评价方法和评价结果。

  (四)组织实施。明确组织实施创新,包括:制定中长期评价工作计划、规范评价流程;培育第三方评价机构,引入多主体参与;建立咨询专家库及工作要求;实施关键节点质量控制、构建评价结果互认和整改落实工作机制;强化信息化技术支撑;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

  五)结果运用。明确绩效评价结果综合运用、惩戒措施和信息公开等相关要求。

  (六)附则。明确《评价办法》的细则制定、试行起始时间和解释权归属部门。

  四、主要特点

  《评价办法》制定以“引导和识别高质量科技成果、推动构建全过程创新生态链”为目标,以评价标志性成果“五元”价值为切入点,坚持全面覆盖、有机融合、系统推进,不折不扣落实科技领域“放管服”和科技评价改革精神,积极探索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新方法新路径,具有“五个一”的主要特点。

  (一)建立一个深融合的科技计划绩效评价工作机制。强化省级科技计划绩效评价的统筹协调,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共同出台《评价办法》、共同制定省级科技计划绩效评价工作计划、共同组织实施评价工作、共同确认评价结果,实现“联合评价、结果互认”,为科技创新减负赋能。

  (二)搭建一套促创新的科技计划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构建“三层一体”的评价指标体系,将省级科技计划绩效评价分为“整体—专项—项目”三个层次,全口径覆盖省级科技计划各专项、项目及财政科研资金,逐层分解科技战略规划、政策任务的考核目标,体现科技创新质量、贡献、绩效为核心的评价导向,开展分层分类评价,突出科技计划标志性成果产出和质量,重点评价科技计划落实国家和省战略需求、引领创新发展的实质作用,引导广大创新主体围绕国家和省战略需求扎实推进科技创新。

  (三)培育一批高水平的科技计划绩效评价第三方机构和负责任的咨询专家团队。支持和鼓励第三方评价机构广泛参与省级科技计划绩效评价,培育一批符合省级财政绩效评价资格标准、熟悉科技创新治理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建立省级科技计划绩效评价咨询专家库,鼓励吸纳来自科技领军企业、港澳地区高水平专家参与绩效评价。对第三方评价机构、咨询专家提出工作要求,明确对相关主体的违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四)构建一个多视角的科技计划绩效评价共同体。引入行业主管部门、行业用户、行业协会(学会、研究会)、科技服务机构、投融资机构等主体参与省级科技计划绩效评价,充分利用多主体特长丰富科技计划绩效评价方法。探索开展非共识评价,对面向世界科技前沿、有价值、有实效的探索给予肯定。

  (五)建立一个长效力的科技计划绩效评价结果运用机制。建立全流程管理闭环,压实主管部门和承担单位主体责任,确保科技计划整体绩效目标实现。支撑多评价主体“评用结合”,共同推动省级科技计划成果转化。开展诊断性、对策性、前瞻性评价,为新时期进一步优化科技计划组织实施支撑国家和省战略目标实现提供决策参考。


相关链接: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科技计划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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