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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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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二十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
2018年04月03日  

单 位:科技处、人文社科处
各学院、相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倡导创新文化,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管函字〔2018〕38号)文件,现组织开展第二十届中国专利奖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中国专利奖设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银奖、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
  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银奖、中国专利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专利金奖项目不超过20项,中国专利银奖项目不超过60项。中国外观设计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从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项目不超过5项,中国外观设计银奖项目不超过15项。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凡是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
  (一)在2017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二)专利权有效,无权属纠纷;
  (三)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四)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五)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六)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
  
三、参评方式
  中国专利奖采用项目推荐方式,由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各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推荐。
  院士、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和园区推荐的项目以及示范企业自荐的项目,须报申报单位所在省(区、市)知识产权局对参评条件及材料真实性审核后,由省(区、市)知识产权局统一推荐(不占所在省(区、市)知识产权局推荐名额)。
  
四、名额分配
  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获得第十九届中国专利奖最佳组织奖的单位可在分配名额的基础上增加1—2个推荐项目;设省政府专利奖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可在分配名额基础上增加1—2个推荐项目;被确定为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试点省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可在分配名额基础上增加1—2个推荐项目,被确定为知识产权强市创建市的城市知识产权局可在分配名额基础上增加1个推荐项目。
  同专业领域的2名院士可共同推荐1项发明专利,每位院士仅限推荐1次。
  
五、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材料形式及报送
  1.推荐函1份(纸件,附件2),应包含排序的推荐项目清单、各项目的推荐理由、材料确认表。
  2.项目资料1份(光盘或U盘存储,并用标签标注“中国专利奖”及推荐单位名称),每个推荐项目包含:①中国专利奖申报书,②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word文档报送,大小不超过50M。
  (二)时间要求
  请有意申报者于2018年5月10日前按照相关要求将申报材料交送至科技处成果科(大学城校园行政楼411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华恩顺   何旭彬
     联系电话:39322710

  附件:1.推荐项目分配表
     2.推荐函
     3. 关于印发《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的通知
     4.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发明/实用新型)
     5.中国专利奖申报书(外观设计)

上一条:关于转发科技部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港澳台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8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报送“珠江人才计划”引进创新创业团队项目执行情况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