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外国专家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试点工作的通知》(粤外专函[2016]13号)要求,现将我校2016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
本次申报坚持突出重点、优先支持的原则,重点资助我国急需发展的新一代信息技术、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天航空装备、海洋工程装备及高技术船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电力装备、新材料、生物医药及高性能医疗器械、农业机械装备以及农业、环保、金融等关系国计民生或有重要影响的行业引进高级专家或高级管理人才。
二、申请人员条件
申请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国国籍;
(二)在海外(国外、境外)获得博士学位;
(三)有2 年以上在国外跨国公司、国际组织、著名高校、科研院所等从事工程技术、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经历,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职务或具有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取得显著成绩,或拥有较好产业化开发前景的专利、发明或专有技术;
(四)国家急需并能在国内每年稳定工作9 个月以上;
(五) 2013年1 月1 日以后回国工作;
(六)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
三、申报程序
(一)本次申报通过“留学人员回国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ptpm.mohrss.gov.cn:8080/) 进行网上申报,请符合条件并有意申报者请致电人事处联系人获取账号、密码。泄密项目请采用纸质方式申报。
(二)申报人填写申报材料后,学校将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将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审核通过后,经由申报系统报送省外专局。
(三)省外专局将组织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择优上报人社部。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系统报送后,申报人同时须申报纸质材料,包括:
(一)所有申报材料(系统导出的申请表、各种业绩成果、获奖情况等证明材料);
(二)申请人海外学历证明材料;
(三)申请人国外任职的证明材料。
(四)资助申报汇总表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由于时间紧急, 请申报人务必于2月2日上午将申报材料报送我处师资科,电子版同时发送到szk@gdut.edu.cn。
联系人:魏惠芳
联系电话:39322790/13711503626
附件: 项目资助申报操作流程